新竹市教師帳號認證系統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同意書

註冊本系統帳號需確實填寫個人基本資料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,新竹市教育處有義務告知以下事項,請您於本系統申請帳號前務必詳閱,確認同意後再送交申請資料。

一、 蒐集個人資料目的:使用本處相關網站,以及教育體系單一認證系統相關網站。

二、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為:

  • 識別類:C001辨識個人者(姓名、任職學校、職稱、電子郵件、連絡電話),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(身份證字號)。
  • 特徵類:C011個人描述(生日)。

三、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
  • 期間:除法令或教育部另行規定有關作業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外,以本處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限。
  • 地區:本處或教育部所屬機關所在地、本處或教育部委外機構所在地、與本處或教育部業務往來之機構所在地。
  • 對象:本處經辦業務相關人員、教育部及委任其處理相關事務之必要第三人(機關、團體)。
  • 方式:紙本、電子形式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。

四、 您得隨時於本系統「修改資料」功能中查閱、補充、更正您的個人資料,如欲刪除帳號或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的其他權利(請求製給複製本、請求停止蒐集或處理或利用等),請洽本處教育網路中心。

五、 您可以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,若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,本單位可能無法提供您完善的服務。